中心沿革


 1992 

簡志雄校長規劃設立全國首座國小兒童美術館,蒐集中西名畫提供學生、老師與家長參觀與教學使用


 1997 

林淑梅校長規劃將原有美術館和原住民鄉土教學中心合併規劃整理,定名為兒童美術教學中心暨原住民鄉土教學中心。


 2000 

教育局指定臺北市南港區東新國民小學設立「臺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」 。


 2012 

整修校舍現有空間,擴增為教材教學研討室、教育研究資料室、遠距教學研發室、文物陳列展覽室。


 2017 

民國106年10月13日頒訂臺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作業要點,為利原住民族教育課程與教學活動之規劃發展,特設置本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,中心置召集人一人,由教育局副局長擔任,指導中心運作及發展方向及置副召集人二人,由教育局國小教育科及中等教育科科長擔任,督導中心執行相關作業。置執行秘書一人,由教育局指定之中心學校校長擔任,並設置中心主任一人,統籌及執行本中心相關業務及會計事項,綜理本中心各項業務,組長三人,含行政規劃組、課程教學組及文化資源組,辦理原住民族全國語文學藝競賽集訓、族語教師資料庫及原住民族遠距教學等業務,並定期召開督導會議,置助理員若干人,由學校教師或專案聘請人員擔任,協助本中心相關行政業務。


 2021 

在108年原住民族教育法修訂後,其於第19條清楚規範原教中心工作職掌,本中心為了符應此法也於110年修改其作業要點,定位中心任務為研發及推廣原住民族教育課程與教學,提供原住民族教育相關資源及支援,並作為諮詢及輔導學校推動原住民族教育之角色等,以期達成臺北市為理解與尊重多元文化、各族群文化皆為主流、族群共榮及充滿公平正義的校園及城市。


 2023 

中華民國112年12月22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(112)北市教國字第1123111229號函修正第一點、第三點、第四點、第八點,自函頒日生效。

 

 2024 

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國字第1133083189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2點;並自113年8月1日生效
(原名稱:臺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作業要點;新名稱:臺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)


 

中心任務


(一)原住民族教育課程、教材與教學方法之研發及推廣。

(二)協助本市學校發展符合當地原住民族教育課程規劃與評量方式。

(三)原住民族教育相關文物與資訊之蒐集、整理、建檔、展示及推廣。

(四)原住民族教育之諮詢及輔導。

(五)其他有關原住民族教育事項之支援。

臺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

11551 臺北市南港區興南街62號

電話: (02)2783-7697轉總機1604 或 #1600~#1603

傳真: (02)2788-4415

信箱: tpiercenter@mail.thes.tp.edu.tw

臺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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