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原住民族語中高級合格證書從事相關教學課程之師資,依據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」第2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, 具下列合格證書之一,即視為符合 :1、中高級合格證書。2、中高級- 聽力、口說 及中高級- 閱讀、寫作 2種合格證書。
公文:20250611族語認證中高級任教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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